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2023-2025年度助学贷款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或“开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助学贷款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96.7万元。其中助学贷款业务日常辅助服务费用预算为45.6万元,助学贷款合同审核及要素审查外包服务费用预算为51.1万元。
3.项目概述:供应商应满足分行日常辅助助学贷款业务管理和贷款受理期间的合同审核及要素审查等服务需求,为分行提供适宜的外包服务。其中,日常辅助助学贷款管理岗位2个;贷款受理期间的合同审核及要素审查岗位在保证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工作量动态调整,并需要指定一名业务经理,负责服务过程中具体协调、联系等事宜。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12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标书销售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按照网站流程添加购买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3年6月26日9:00(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717763374@163.com电话同步)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黄经理137 1776 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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