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百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百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ZB2023-046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百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7.本项目工程费用:1086.9146万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域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域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域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证;并配备相关专业监理员2人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
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百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